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2-01-04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
财会〔2021〕35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 政 部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2021年12月30日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pdf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112/t20211231_37799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