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贤律师助力厦门轨道成功发行公司债券
2020-09-16
       由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轨道”)2020第二期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1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该债券证券简称:20厦轨02,证券代码:152502。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AA,本期发行规模为30亿元,期限为5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厦门轨道是厦门市属全资大型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厦门地铁投融资、建设、运营、资源开发。2011年成立至今,地铁1号线已建成通车,在建地铁2、3、4、6号线 及地铁沿线多个配套项目,至2020年,厦门轨道总投资、总融资、资产规模将实现“三个千亿”,完成“四线贯通”。
       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厦门轨道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的顺利发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由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金融
投资法律事务部承办,由事务所合伙人林建东、曾凌具体负责。
       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金融投资法律事务部负责事务所金融与投资法律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并在该领域范围内向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风险处置、银团贷款和项目融资、保险策划和招投标、债券发行、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破产债权申报、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