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亲友间合伙买房的现象并不少见,特别是在限购、限贷的政策下。虽然只要符合相关政策,两人甚至多人共同购买住房是可以的,但这类买房,房产共有方都可能面临相当风险。那么,合伙买房子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光在产权登记上注明还不够,最好还能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按什么方式分割,相关的税费、租金收益、使用、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或分享等等,将责权利约定明晰。万一双方产生纠纷,这份书面协议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实务中,对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按月偿还的性质如何认定,法院有不同的理解。有的法院认为一方向银行的借款也属于该方出资,是通过融资方式的出资;有的法院则认为,只有实际拿出来的首付和每月已归还的利息和本金才算是出资。
在另一个案件中,法院将投资总额计算为双方首付与已还银行的本金及利息之和,而不将投资总额理解为房价款的简单相加。
因此,如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独自归还,应当在书面协议中写清楚银行借款是否算一方出资以及将来的分割方式。
如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而由双方共同偿还,应当详细约定款项进出的账户,每月还款也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有的案件中一方把现金交付给借款的一方来还贷,这在产生纠纷后就难以举证自己的出资款项了。要在共同投资中避免这样的风险。
一套房产要登记多个产权人时,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方式。共同共有,不分份额大小,分割时原则上是均分,常见为夫妻双方购房。按份共有,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除非双方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割。如果是亲友间合伙买房,一般采用后者。
律师建议:朋友合伙买房应事先做约定,“明确责、钱、权、利、房的归属,才能达到利益共存的基础。”比如,房产登记的是“按份共有”,必须写清各自所占份额。另外,为避免日后纠纷,最好能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如何分割等,相关的税费、租金收益、使用、处置、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或分享,中途撤资等细节也要约定明晰。
银行个贷部门的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朋友一起买房的情况不少,银行对这类贷款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两人或多人合伙买房,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能把一个人作为“主贷款人”,其他都是“共同贷款人”。确定主贷款人时,一般选择有贷款资格、还款能力强的那个。
贷款过程中,主贷人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其他共有人均要在同一套个人抵押合同上签字(有配偶的一方,其配偶也要到场签字),表示同意将所购的共有房产抵押给银行。不过,这样并不能够规避风险。一旦共有人之间发生纠纷,主贷款人要承担其他共有人不按约定还款的风险。也有一些银行在个人抵押借款合同外,与所有共有人签订多方协议。多方协议明确了所有共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房贷时,银行可以向其他共有人催收贷款。
律师建议:如果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独自归还,应当在书面协议中写清银行借款是否算一方出资,以及将来的分割方式。如果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而由双方共同偿还,就需有更详细的约定,约定款项的进出账户,每月还款也要通过银行转账。这么做可以尽量规避,一方将现金交给借款的一方来还贷,而没有出入账记录,以致产生纠纷后难以自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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